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十六期通告
2025-12-2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2345批次,不合格36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等27类食品共计881批次样品,合格87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徐嗲嗲食品有限公司(桐庐县县城大丰路568号2号楼306-16)生产的1批次芝麻苏式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洪爷爷食品有限公司(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浓坑10号)生产的1批次千岛湖洪爷爷手工米粿组合装(速冻面米制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松金炒货食品厂(临安区锦南街道市坞村)生产的1批次五香味花生米黄曲霉毒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等31类食品共计845批次样品,合格825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临安闫波水果店(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天柱街302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月姣副食品店(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天柱街376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涓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临安第一分公司(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安人民广场玄字一号039)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吡唑醚菌酯和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盈丰街道泊垠食品商行(萧山区盈丰街道飞虹路1540号美哉美城农贸市场1540-31号)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浙友佳生鲜超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148-9号201、148-10、148-11号)销售的1批次江门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鸣德食品店(个体工商户)(建德市大同镇永平路224号(自主申报))销售的1批次坚果茯苓八珍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京满溢商业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萧山区宁围街道生兴路319号宁围农贸市场4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田涛猪肉店(萧山区盈丰街道盈丰路558号橙柿农贸市场N43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润肤果品有限责任公司(萧山区盈丰街道鸿宁路1950、1952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查三水果店(萧山区盈丰街道振宁路1485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瓜沥张国栋副食品商行(萧山区瓜沥镇友谊路680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新孟蔬菜店(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一苑路177号)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佳慧水果店(滨江区西兴街道固陵路20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秋萍水果店(上城区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40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鲜香蕉吡虫啉、噻虫嗪和百菌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代小琼蔬菜店(江干区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38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张波水果店(杭州市上城区环丁路618号(杭州丁桥供销社第二农贸市场)41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联苯菊酯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大红鹰超市有限公司(临平区东湖街道北大街160号)销售的1批次夹心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大红鹰超市有限公司(临平区东湖街道北大街160号)销售的1批次猪肚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许氏丽艳水果店(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路220、222号)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任夫贞鲜肉商行(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慧农贸市场59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14类食品共计619批次样品,合格606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潮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乐堤港分公司(拱墅区小河街道丽水路58号乐堤汇商业中心404室)销售的1批次线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瑶姐古法干蒸菜馆(个体工商户)(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山智汇城2幢104室)销售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鸡不可失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588号青山湖宝龙广场A区第四层编号为M1-L4-019商铺)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钱塘区超广小吃店(钱塘区义蓬街道义蓬中路535-20、21号)销售的1批次馒头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钱塘区超广小吃店(钱塘区义蓬街道义蓬中路535-20、21号)销售的1批次花卷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于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上城区九堡街道杭海路1177号109室)销售的腊肠和腊肉各1批次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东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天荟未来之光城15幢101室26、27、28、29层)销售的1批次纸箱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百嘉乐餐饮有限公司(西湖区三墩镇厚仁路158号厚韵大厦三至四层)销售的1批次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西湖区鸿泽餐饮店(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125号)销售的1批次红薯粉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圆源快餐店(富阳区大源镇亭山东路109号)销售的1批次中杭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北干街道臻鲜衢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萧山区北干街道优立方大厦281室)销售的1批次开化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雅豪饭店(个体工商户)(富阳区胥口镇胥口村胥口333号1、2楼)销售的1批次金华火腿(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